各有关单位:
为了贯彻落实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《上海市智慧工地建设指引(试行)》《金山区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(2022—2024 年)》等文件要求,推动我区建筑行业转型升级,不断提高建设工程信息化、智能化、精细化管理水平,加强工地现场监管工作效能,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现就加强金山区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全区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;
2.工程造价1 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工程;
3.其他纳入区重大工程实施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。
2023 年9 月1 日起,实施范围内新开工项目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。
各智慧工地施工企业应按照《金山区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内容表》(附件1)及《金山区建设工程智慧工地硬件参数要求》(附件2)要求进行建设,并搭建工地管理平台,满足工地人员管理、安全管理、质量管理、绿色施工管理、各类智能监测设备预警数据集成管理和闭环处置等功能,相关数据接入金山区建筑工程智慧监管平台。
建筑工地应按照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》要求,对项目现场的建设单位、承包单位、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,在施工区域、宿舍区域、办公区域分别设置人员进出专用通道,具备门禁、人脸识别、信息显示以及实名信息采集功能的人员闸机考勤设施。人员信息及考勤数据上传工地管理平台,对人员数据实时展示和分析,工人通过扫描反馈工作、工资、生活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。
建筑工地应在开工前于工地出入口等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,监控范围覆盖主要施工现场、生活区、主要出入口、深基坑等重点部位,并使用AI 算法对未戴安全帽、未穿反光背心、明烟明火、临边洞口防护缺失等安全违规行为进行智能识别和预警提示。利用智能监测设备,对塔吊、施工升降机、临边防护安全情况进行监测,实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,自动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情况,及时推送预警响应信息,进行安全隐患闭环处理。
建筑工地应做好隐蔽工程、分部分项工程、单体工程验收影像资料管理,以及装配式建筑灌浆全过程影像资料记录,相关影像资料上传至工地管理平台。对BIM 三维模型进行浏览展示并辅助施工生产管理。
建筑工地应按照《上海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要求,在工地现场规范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,数据实时上传工地管理平台,喷淋设备与扬尘监测系统具备联动控制功能,实现超出预设阈值自动开启喷淋。运用视频智能分析算法,能够对施工车辆出场冲洗情况进行智能识别和提示,对渣土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车车牌进行智能识别,未经备案车辆禁止进入工地。
建筑工地应加强危大工程安全措施智能管控,利用各类智能传感器对高支模的沉降、立杆轴力、杆件倾角、支架整体水平位移等数据,深基坑的位移、沉降、水位、应力等数据,卸料平台的载重、位移等数据进行监测,数据实时上传工地管理平台,当出现数据超标时,实现进行预警推送和现场声光同步报警功能。
1.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落实建筑工地智慧建设工作,并根据《上海市智慧工地建设指引(试行)》(沪建质安〔2023〕186 号)文件要求,将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措施费,并单独进行计列支付,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智慧工地现场建设和管理。
2.施工单位应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方案,选择信誉良好、质量可靠、服务优质的智慧工地系统服务商,完成智慧工地建设和运行维护,及时处置工地管理平台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。
3.监理单位应将智慧工地建设和实际应用纳入监理范围,加强全过程监理,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智慧工地建设内容。
4.各智慧工地系统服务商应确保现场设备稳定运行,监测数据真实准确,预警信息及时响应。
1.区安质监站在首次监督会议时,应当向工地参建各方告知智慧工地建设要求,并督促各参建单位按要求完成智慧工地建设和管理。
2.区安质监站应通过线上线下加强智慧工地应用情况检查,每个工地每月不少于一次。对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,智慧管理平台所发现问题未整改闭环的,及时开具行政措施单。对拒不整改的工地,进行项目经理警示约谈,并列入重点监督工程名单,加大线下检查频次和力度。
3.区安质监站应安排专人负责金山区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管理,及时查看智慧工地预警数据,并将各类监测数据有效运用到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中,提升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效能。
4.对符合建设标准但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开展智慧工地的项目,不得参与区文明工地创建活动。对于智慧工地建设良好、管理先进的项目,在各类创优活动中将予以优先推荐。
附件:1.金山区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内容表
2.金山区建设工程智慧工地硬件参数要求
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
2023 年8 月2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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