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为推进浦东新区建筑领域数字化转型,提高工程监管数字化应用水平,加强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,根据区领导指示批示,现将《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无人机辅助检查试点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
2023年4月17日
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无人机辅助检查
试点工作方案
为推进浦东新区建筑领域数字化转型,提高工程监管数字化应用水平,加强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,发挥无人机系统在地理空间、影像采集和辅助监管方面的技术优势,依据“政府指导、企业为主”原则,编制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践行“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为人民”的重要理念,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,发挥无人机在建筑工地信息采集方面的技术优势,以数字化、智能化方式提升工地现场管理。
(二)基本原则
1、政府指导、企业为主。坚持政府组织协调,打通智慧工地建设过程中信息传递、共享、使用的通道。发挥企业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的主体作用,落实无人机系统管理过程中方案、资金、设备、人员的落实,自主开展无人机辅助检查试点工作。
2、需求导向,逐步推进。探索无人机辅助监管中的应用场景,聚焦工地“智慧安全”建设,发挥无人机在超高层建筑数据采集、结构质量检测、应急抢险救援等场景的优势。通过确定试点企业、试点项目,验证无人机在现场监管中的定位,逐步扩大试点范围。
3、分级管理,共建共享。各试点企业、试点项目的无人机图像数据统一回传至浦东新区建设工程监管系统,利用已有的智能识别、闭环推送系统,及时分析、反馈现场的隐患风险,形成模块共用、数据共享、瓶颈共商的协调建设机制,做强图像与视频智能分析功能。
二、试点对象
本次无人机辅助检查试点工作由区建交委牵头协调,区监督站组织推进,各试点企业具体落实。试点企业包括:
1、浦东新区主要建设单位:浦发集团、浦开集团、金桥集团、陆家嘴集团、张江高科;
2、浦东新区主要施工单位:上海建工(建工股份、建工一建、建工五建)、中建八局、浦建集团、浦东路桥。
三、检查要点
1、检查方式。试点期间,无人机辅助监管试点工作与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带班检查、施工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相结合,运用无人机设备,辅助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。
2、检查内容。各试点企业使用无人机设备辅助现场管理,每次检查有效监控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,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进度、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部位、施工作业面、质量管理、文明施工等方面。
3、检查项目。各试点企业结合自身项目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工作,项目选择应兼顾项目类型、施工阶段、施工技术等因素,如深基坑、超高层及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。
四、技术要点
1、设备及人员要求。试点企业可自行购买无人机,组建企业内部专业检查队伍,也可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,选择有飞行资质的队伍开展试点工作。自行组建检查队伍的企业,选用的无人及设备应满足飞行高度、续航时间、爬升速度、数据回传、图像清晰度、设备荷载等参数要求(附件1)。
2、数据上传要求。无人机监控视频应采用HTTP数据接口方式,实时回传至“浦东新区建设工程监管系统”(附件1),系统平台提供视频智能发现功能,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时推送至项目整改,形成“无人机现场视频”→“5G实时回传平台”→“平台智能分析(AI)”→“标记隐患即时推送”→“现场整改回传平台”的闭环处置流程。
五、试点计划
建设工程无人机辅助检查试点工作按照“分步验证、稳步实施”的方式,按照技术验证、场景验证、拓展试点三个阶段进行:
(一)数据传输验证阶段(至2023年3月底)
广泛调研各型号无人机参数,开展数据传输对接试验,梳理建议使用的无人机型号清单,并以浦建集团为试点单位,完成无人机设备同“浦东新区建设工程监管系统”对接调试,实现企业账号开设、网络地址分配工作,打通数据传输通道,完成数据传输可行性验证。
(二)要素发现验证阶段(至2023年6月底)
参与试点的各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开展实战场景验证,使用无人机设备采集现场视频数据,并实时回传至“浦东新区建设工程监管系统”,智能分析现场未戴安全帽、未系安全带、安全网破损、钢筋加工无防护、裸土未覆盖结合5项要素,分析违规要素发现的识别率、准确率,迭代升级系统发现功能,完成要素发现可行性验证。
(三)拓展试点阶段(至2023年12月底)
在基础要素试点的基础上,进一步拓展试点企业及无人机在辅助监督检查中的应用场景。具体包括:
1、施工安全监督检查:基坑的位移、临边防护、周边堆物情况;起重吊装作业的警戒线及警示标志设置、钢结构吊装平网设置、交叉作业情况;动火作业情况;塔吊等设备高空检查、检修等。
2、施工质量监督检查:施工墙面平整度、裂缝;钢结构焊缝质量缺陷;装配式结构装配误差等。
3、文明施工:现场扬尘情况、材料堆放情况、场地内积水情况等。
4、应急救援场景:防台防汛期间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排查、转移;台风过境后现场情况检查;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救援、事故调查等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统一思想、高度重视。各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工作,积极主动发挥无人机等智能设备在安全生产、工程质量、文明施工等方面辅助管理作用,鼓励工程项目试点无人机辅助检查,形成现场管理新模式、新方法。
2、完善机制、提高站位。区建交委根据无人机辅助监管的试点情况,不断完善新区建设工程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。区监督站根据各试点企业检查计划安排,落实应用场景技术单位做好无人机视频回传技术保障,督促视频智能发现隐患处置闭环。
3、立足实战、细化措施。区建交委、区监督站定期组织试点企业召开无人机数据分析会议,解决企业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,开展飞行结果运用研究工作,通过数据实战迭代升级智能监管系统。
4、总结提升、长效巩固。区建交委、区监督站搭建企业无人机辅助监管交流平台,探索建立常态化无人机辅助监管制度。定期组织行业技术权威无人机更新技术交流互动,定期开展区域内企业无人机交叉检查工作,提升现场安全文明、施工质量数字化治理水平。
附件:无人机辅助检查直播回传技术要求
附件:
无人机辅助检查直播回传技术要求
一、硬件要求
为了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清晰捕捉,并作为有效的影像资料,无人机、负载摄像机技术参数不低于以下参数:
(一)无人机基础技术参数
1、具备前视和下视双目视觉系统、GPS悬停精度垂直:±0.5m(下视视觉系统启用:±0.1m)水平:±1.5m(下视视觉系统启用:±0.3m)
2、飞行环境最大抗风能力≥5级
3、最大相对飞行高度≥500m
4、最大飞行时间≥25min
5、最大爬升速度≥5m/s
6、最大负载重量≥800g
7、1080P图传分辨率
8、具有一键返航功能
(二)负载高清摄像机基础技术参数
1、有效像素:2000万
2、图像分辨率 3:2,5472×3648
3、视频分辨率4K:3840×2160
4、支持H.264编码
5、图像存储格式 DNG,JPEG,DNG+JEPG
6、视频存储格式 MOV,MP4
7、可控转动范围 俯仰:+30°至-90°,平移:±320°
二、数据实时回传要求
1、支持实时图像回传
2、支持实时位置,剩余电量,航向,飞行速度,高度等信息回传
3、工作频段:2.3G-2.4G
4、有效通距:≥10公里
5、地面接收端可录制视频
6、射频功率:≤1.0W;信道带宽:≥8MHz
7、技术标准:H.264技术标准
8、视频码流:8Mbps
9、低延时系统:延时约≤250ms
10、图像清晰度:支持1080P、720P,帧率可调
11、工作温度:-20℃~+60℃
三、实时回传平台
地址:http://58.33.37.26:152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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